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的快速发展,对传统的学术研究与论文写作模式产生深刻且广泛的影响。为有效防范其可能引发的各类学术风险,坚定不移地坚守学术诚信底线,全力维护研究成果的原创性与科学性,《中国管理科学》期刊编辑部特此发布本规范启事。
一、适用对象
本规范明确适用于向本刊投稿的作者群体以及本刊所委托的外审专家。
二、投稿说明要求
(一)禁止性投稿规定
1. 本刊明确规定,不接受任何以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署名、撰写或者生成的稿件;同时,也不接受将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所生成的内容直接作为独立研究成果进行投稿的行为。
2. 以下行为均被认定为违反本刊学术规范:
· 借助人工智能工具生成稿件的主体结构、研究假说、核心模型、关键实证结果或者最终结论;
· 运用人工智能工具改写现有研究成果,规避学术创新方面的要求;
· 故意虚构或者隐瞒人工智能工具的使用情况;
· 使用人工智能工具对文献、数据、图表或者其他学术材料进行伪造、篡改;
· 存在其他违反学术伦理和人工智能使用规范的行为。
(二)允许性使用规定
本刊允许在严格符合学术规范和伦理准则的前提下,合理运用人工智能工具开展语言润色、文献检索、数据处理等非核心研究环节的工作。但是,投稿作者需要在稿件中清晰明确地说明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的使用情况,具体涵盖用途、工具名称、版本、使用时间以及相关截图等内容。并且,作者应当对稿件的全部内容承担法律责任以及学术伦理责任。
三、外审专家要求
外审专家严禁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撰写审稿意见,本刊不接受任何基于人工智能自动生成内容的外审报告。
四、信息保密要求
作者及外审专家均不得将本刊投审稿件及相关内容上传至任何公开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平台,以防学术信息泄露或者侵犯知识产权情况的发生。
五、违规处理措施
对于违反上述规范的作者或者审稿人,本刊将依据情节的轻重程度,采取以下处理措施:退稿、撤稿或者进行通报批评,并对当事人实施5—10年禁投、禁审处理等适当的学术警示措施。
本启事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由《中国管理科学》编辑部负责解释。在施行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明确的地方,欢迎广大作者和专家与期刊编辑部联系沟通。
我们始终倡导理性、严谨、诚信的学术态度,衷心欢迎广大作者和专家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学术生态,携手推动实现期刊高质量发展。
《中国管理科学》编辑部
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