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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销售商风险规避的双边信息不对称的供应链协调
王新辉, 汪贤裕
2015 (3):
97-107.
doi: 10.16381/j.cnki.issn1003-207x.2015.03.012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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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对称信息和风险态度成为影响供应链协调的重要因素,而契约机制设计是实现协调的一种方法。本文在双边成本信息不对称情形下研究供应链契约机制的设计问题。考虑了由一个风险中性的供应商和一个风险规避的销售商组成的二级供应链,供应商和销售商分别拥有私人的生产成本信息和销售成本信息。在分散决策下,供销双方为获得更好的私人利得从而有隐藏信息的动机。为实现信息的真实揭示,文中引入了利他委托人这一概念,从而供应链成为协调主体。借助AGV机制思想,设计了具有激励性质的转移支付,并且基于均值-方差方法建立了非对称信息下的供应链模型。我们发现销售商风规避度在一定范围时,所设计的激励机制能够实现供销双方信息的真实揭示,但并不能完全保证双方的事后非负收益。为解决这一问题,给出一种以期望信息租金比为基础的事后收益分配规则,设计了补偿参数。结合转移支付和补偿参数,提出了一个契约机制。我们发现当销售商风规避度不超过上界kr时,该机制能真实的揭示信息,并且能够保证供销双方的事后合理的收益分配。此外,当供销双方真实揭示信息时,风险规避度较大的销售商组成的供应链有更低商品交易量和供应链收益。最后,给出数值算例,验证信息揭示的激励有效性并对风险规避度进行敏感性分析。本文的研究将对双边不对称信息下的供应链管理提供一定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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