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刘小茜, 宋宇豪, 林晓刚, 周永务, 金康宁, 钟镇涛
摘要: 在共享出行市场中, 一些平台会专门购买低质量或高质量的车辆并出租给司机, 从而分别提供普通型服务或高端型服务 (以下简称“普通型服务模式”和“高端型服务模式”)。 本文研究了两种不同运营模式对平台利润、消费者剩余和司机剩余的影响。 我们考虑一个共享出行平台, 该平台首先决定购买低质量或高质量的车辆, 然后设定向消费者收取的乘车价格以及向司机收取的租车费用 (工资)。 如果平台仅购买低质量 (高质量) 车辆, 则司机只能租用低质量 (高质量) 车辆并提供普通型 (高端型) 服务。 消费者和司机的决策不仅受到平台制定的支付条件的影响, 还受到系统内网络外部效用的作用。 研究结果表明, 只有当普通型与高端型服务模式之间的保留工资差异较大时, 平台才应选择普通型服务模式;并且在这一条件下, 消费者剩余和司机剩余也更高。 进一步地, 只有在保留工资差异较大的情况下, 普通型服务模式才能实现平台、消费者和司机的“三赢”局面;而当保留工资差异较小时, 高端型服务模式则更可能实现这一目标。 最后, 本文通过数值分析, 探讨了不同参数对实现“三赢”结果可能性的影响。